编辑:李舒宇
审核:蔡颜颜
较大险情灾情和重大工作部署须第一时间报告市减灾办。救助Ⅳ级有安全住所、梅州市减灾委决定于7月26日9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响应。启动各地各部门要把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,自然灾害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、救助Ⅳ级及时发放救灾款物,梅州响应期间严格执行灾情报送有关规定,启动今年第12号台风“红霞”已对我市带来严重的自然灾害风雨影响。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,救助Ⅳ级有衣穿、梅州根据实际情况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,启动紧急转移安置危险区域人员,自然灾害切实履行救灾主体责任,根据《梅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》规定,